声明人:陈桂珍
2004年腊月,我被派出所恶警绑架到市610黑窝内,非法关押了34天。我违心的写下了“三书”,现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15/1527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