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维娟
我于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七日下午粘贴真相材料被恶人举报,当即被派出所绑架。由于怕心,写的所谓的“保证书、不炼了”,现在严正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15/1527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