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凤莉、潘维新
由于学法不深,在以前曾签过“和大法决裂”的名字也做过一些对大法不利的事情,现郑重声明:从前的错事一律作废。今后抓紧时间学法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15/1527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