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汪明慧
我以前在邪党的高压下所写的“四书”等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信师信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15/1527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