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昌兰
九九年中共恶党警察到我家中逼迫写“不炼法轮大法”,由恶警强行嗯下手印,现严正声明: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15/1527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