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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宋淑芬

    我是95年得法的。第一次被单位非法关押半年,被开除党籍、降级、强迫复原、离婚等。第二次被绑架到洗脑班时,被洗了脑,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”,还被邪恶利用我的特殊身份,给我录象、开“庆功会”,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。醒悟后,给610写了一封信,就又被非法抓了進去,又违心的写了应付的话,做了决对不能做的事,给大法抹了黑。出去后,又因传递资料被供出,就被迫离家出走了,后被邪恶钻了空子非法抓進看守所,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半,写了“三书”。劳教所为了掌握情况,找到迫害的证据,经常发一些卷子让填写,我就选择对大法、对师父最恶毒的语言填写,还被邪恶利用排演节目,配合恶警监视、迫害坚修的大法弟子,给当地迫害大法弟子的市委书记和610的头子写“感谢信”。郑重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4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16/1528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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