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唐贻泽
7.20后,曾在单位千人大签名上,签下了名字,对大法犯了罪。在此,我严正声明:以前的对不起大法的签名一律作废。按照师尊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16/1528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