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华
自己不识字,在迫害的压力面前,公安人员写完之后,被迫让我按手印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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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16/1528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