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淑芹
第一次進京证法回来写的“悔过书”,以及所说、所写、所想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坚信师尊、信法,坚定正念,跟师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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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16/1528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