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代君
2006年7月,被邪恶非法抓捕、抄家,由于我不配合邪恶的要求,还被非法押送拘留所非法关押7天。在被非法关押期间,被迫向邪恶写了“保证书”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信师信法,以法为师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18/1529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