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韶阳
在学校,邪党强制我们人人签名,诋毁大法。压力下,我被迫签名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以上的签名彻底作废。从新修炼,紧跟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18/1529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