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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淑范 在九九年邪恶的非法镇压下,政保科警察写的“保证书”找我女儿签字,女儿不在家,我说了“女儿不炼了”,邪恶自己在保证书上签了字。郑重声明:我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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