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邓大玉
二零零五年,被绑架到劳教所。在被非法劳教二年期间,违心的写的“三书、揭批”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,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19/1530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