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英
我因修大法受到了迫害,在公安局的逼迫下,写下了一份“不修炼大法”的保证书。严正声明:过去所说的、所写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话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听师父的话,学好法,炼好功,做好三件事,救度众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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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0/1531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