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吕炳兰
由于学法不深,对大法理解不够,存有严重怕心,我交出了大法书籍和师父的法像,犯了极大的罪。严正声明: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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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0/1531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