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建芳
我九七年得法修炼,七二零邪恶迫害时,因怕心,把师父的经文烧掉了,现在通过学法认识到了这是对师父对大法最大的不敬,后悔不已。以后决心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所犯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0/1531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