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会方
我曾经在劳教所被迫害三年,在那里违心的写下了违背良心的“保证书”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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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1/1531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