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玉芬
在被非法拘留期间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支持法轮大法,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1/1531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