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凤华
我有一段时间不炼功了,现在声明我做错了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1/1531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