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中霞
以前在单位领导的高压下,写过的“不学、不炼”的东西,声明作废。从今以后坚修法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1/1531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