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欣欣 我98年得法。99年7.20后由于怕心,写了“不参加×教的保证”。之后在亲戚烧大法书籍和师父讲法光盘时,我没有制止。被人问起时,说过“不是炼功人”等话。在此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正念正行,坚定的跟随师父,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6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