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洪柱
我在以前被非法关押迫害期间,把一篇经文扔到了非常肮脏的地方。对师尊,对大法犯下了不敬之大罪。严正声明:我在被非法迫害期间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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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2/1532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