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芹
我在一九九九年7.20后,等社区干部和单位问我“还炼法轮功吗?”,我回答说:“不炼了。”严正声明:我以上向邪恶说的话作废。信师信法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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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2/1532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