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焦淑芳
九九年七二零邪党疯狂迫害大法时,在邪党的压力下曾写过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,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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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2/1532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