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曲作田
我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下旬,在公安局两张带有表格的纸上(其中一张是空白的)签字,以及家人替我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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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3/1533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