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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江爱珍 2006年7月中旬,邪恶到我家搜查,后又把我和女儿拖到派出所,要我在纸上签名。恶警说不签字、不手印就不放我回家。由于有放不下的亲情、怕心、顾虑等执著,我被迫配合了邪恶。我对不起师父对我的苦度。声明:所有签名、按手印作废;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到底,紧跟师父正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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