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艳芹
我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,被邪恶绑架,写了“五书”以及按的手印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现特此声明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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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4/1533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