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誉洁
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,因我讲真相,被邪恶绑架到派出所,强行的在邪恶的工作记事本上签名,强行拉着我手盖印,声明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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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4/1533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