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荣霞
九九年,在恶党乡政府的威逼下,我违心的说过“不炼了”的话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正法的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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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4/1533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