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茹芳
由于怕心,烧毁了一本《九评》。声明:以上的对不起大法的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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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5/1534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