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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明慧 在邪恶的高压下放弃了修炼,撕毁过大法书,骂过大法不好。在学校组织的反对大法的学生签名上,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在迫害面前,配合了邪恶,留下了指纹、照片、在“拘留书”上签了字,写了“悔过书”。现郑重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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