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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马春丽

    我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几天得法的,七月二十日后由于压力,不修了。零六年过年时,家人又极力的反对,还说了许多不好的话,我向它们“保证正月十五以前不炼了”。严正声明:以上我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6/15350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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