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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邓国华 我在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二日,因帮助刻写法轮大法标语印刷板,被人供出,公安非法闯入家中查抄,后被带到县公安局,在恶警的威逼下,违心的写了两点“保证”后才被放回。声明:当时所写的所谓两点“保证”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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