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彦勤
我被恶警抓走后,在派出所滚了手印,在公安局、刑警队、派出所、看守所、纪委等所谓询问笔录上签了字、按了手印。这一切都是因为有怕心,没有正念造成的。严正声明:以上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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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6/1535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