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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造民、李彩珍 99年7月20号以后,中共宣传机构极力污蔑大法,政府无理抓人,亲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,替我们签了字,我们今日特此声明:那时所有背离大法的签字及言行都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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