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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孟宪英 我在2006年5月31日晚被非法押送到拘留所,后昏迷,又在意识不清的状态下,被非法押送到劳教所。当时一進所,就被五六个女警察按着强行在她们早已准备好的一张纸上按手印。对此,我现在理智的、清醒的严正声明:在我主意识不清的状态下,被强迫按的手印和所有违背大法的所为全部作废。正念正行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救度众生,做个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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