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玉兰
在劳教所期间,由于各种执著心,违心的写了“不修炼”的“保证书”,现在我醒悟了。郑重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一律作废。今后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的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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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7/1535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