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齐淑凤、高玉香 我和同修要去北京证实大法,走到车站,派出所恶警问我们“去干什么”?我们说“去证实法”,它记录下来让我们签了字。它们问发资料的事时,我也签字了。声明:以上的签字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3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