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芹珍
2003年,丈夫说居民委员会打来电话,要我去写“保证书”,我不写,他给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在严正声明:家里人代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8/1536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