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钟玉美
我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,签下了不该签的字,现郑重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8/1536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