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晶秀
在邪恶的威逼下,配合了邪恶的要求,做了对不起师尊与大法的事,配合邪恶按了手印、照像、写“保证”。今在此借明慧网严正声明:在邪恶威逼下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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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9/1537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