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健
本人在派出所,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、按了手印,特此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要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9/1537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