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桂芳
九九年七二零写过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以及签下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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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29/1537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