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兰
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恶镇压法轮功时,由于怕心作怪、正念不强,层次有限,我把大法书交给了派出所。现在想起自己的所为,真对不起师父的苦度。以后我要用实际行动来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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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30/1538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