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惠珍
在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由于学法不深,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所写、所说的一切放弃修炼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坚修大法,更加精進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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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30/1538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