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白玉华
在九九年邪党迫害法轮功的日子里,自己违背良知,在高压下,签字、按手印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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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4/30/1538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