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耿昌辉
1999年7.20后,派出所居委会到我家恐吓我填表签字“不能修炼法轮功”。我老婆代我写了,我没反对,通过学法认识到,声明:这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并表示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/1538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