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贵兰
我因证实大法,在天安门广场被恶警非法抓去,被非法判刑6年。被强行洗脑迫害,被迫写的“悔过书”,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心不动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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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/1538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