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梁永芙
曾经签过的“保证”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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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/1538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