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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玲芳 我九六年喜得大法。零三年十二月五号,邪恶之徒闯入我家非法抄家,并将我绑架,非法关押在看守所。零四年元月五号被放回家。七月份,叫我到派出所去一趟,被非法劳教两年半。在邪恶的劳教所里,恶人强迫我写“三书”,看诬蔑大法的光盘、漫画等,强迫我们一天干十几个小时的活。严正声明:我以上的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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